《中篇小说》第13期

《人有几张脸》(上)

(一)

清晨起床,无意识的瞅了眼镜子,忽然发现镜中出现了一张面目憎怪的脸。确实吓了一跳。那张脸苍白而显灰暗,上面的头发蓬松并且凌乱,眼睛黯淡无神,嘴唇干裂而缺乏血色。这是多么印象深刻的一张恐怖面孔,是否取自于某个深夜难以惊醒的噩梦,我不得而知。但据常理判断,这张脸应该是属于我的。虽然它看起来和平时有些不一样,可是根据光线反射物体影像的知识。我想不会错了,这张脸是我今天早上的面容。

在肯定了答案之后,我决定开始对这张脸作一些适当的修饰使之能够达到见人的效果,至少是要做到不会使我的女上司惊悸以至发生昏倒在她的宽大的老板座椅下面的情况。这项工作对我来说是轻车熟路,再熟悉不过的了。每天早起,我总是会在镜中发现一张不同的脸,有时神采奕奕便不加修饰,有时则是有些变了形的白面小生,便要用一些特殊的方法加以校正,比如说猛抽自己俩耳光,使左右的脸胖瘦对称,或是用力的掰几下下颌,使之复位。这项工作我干了近半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到了开宗立户的程度,自己认为凭此项特长应该是足以谋生,可惜总是无人欣赏而已。

今天的工作有些复杂,因为镜中的脸和很多时候出现在公众场合的那一张有很大的不同。除了大小基本上符合之外,上面的其它零部件同原来相比都发生了相当的位移。所以我花了十分钟的时间进行这项整容大业。本来应该花费更多的时间。可是老板是不会容许我这样做的。迟到了,她就只会说一句话:“月底扣你薪水。”在薪水和形象面前我选择了薪水,所以我决定蓬头垢面以见BOSS,希望她不会太过的紧张,毕竟现在的恐怖片比以前我上小学的那个时代多得多了。受此锻炼,她的神经应该比做小女孩的时候坚强一些了吧。

冷水洗脸是我的习惯,我养成这个习惯并不是因为用冷水洗脸更显男子汉气概,或是喜欢刺激。其真实原因在于自从舍友老张搬走后至今半年多的时间我的宿舍里就没有出现过热水,非不愿乃不能也。洗完脸,含了口水,往地上一喷,既漱了口,又洒了水,一举两得。

然后便骑上我的老马往公司飞驰。当然这匹老马并不是平时大家所见的在动物园或乡下拉车的那种马。而是一辆除了铃铛不响之外,一骑上去整个车身便咯吱作响的老金狮自行车。我称之为老马除了它能载我往返穿梭于都市之中,充当了脚力的作用之外。最大的原因在于它象老马一样忠诚。老马是不会丢失的,而我的车也是不会丢失的。老马不会丢失在于老马能够识途,而我的车不会丢失是因为太过破旧。区别仅此而已。

在吱吱嘎嘎的伴奏声中,我终于在7点58分23秒的时候赶到了公司。面对着打卡机,我终于绽放出了一丝甜蜜的微笑,鲜花般灿烂,因为我的50块大洋保住了。

碎梦一刀6月17日昆明

(二)

其实我的老板并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样恐怖,她只是一个至今未嫁的老处女而已,并且是一个我碰巧从小就认识的女人。如果再说深入一点,她曾是我的老婆,当然这并不是我刚才说错了,她确实是个老处女,因为我和她成亲是在我俩都刚过了8岁生日的时候,并且在四年后我休了她。

我比她大两天,所以等她满了8岁,我已是8岁多的人了。我们是在她家后面的小菜园私定的终身。那时经济还没开放,几乎每一家人都尽可能的在屋后屋前开辟荒地,用来种些菜什么的,为家中的饭桌添点内容。就是在她家的小菜园里,在茄子架下,她告诉我她要做我的小媳妇。为了不伤她的心,我只好答应。所以在后来上了初中,我便迅速的毁了婚。我当然不是陈世美,我只是不想受家室拖累,我还要顾及我的事业前途呢。至少得等我考上了高中,有了一定的功名才能考虑。她根本不了解我的远大志向,以为我是个薄幸浪子,在大哭了一场之后,便不再理我,没过多久,她的一个在香港工作的老舅把她带到了HONGKONG。我老妈大概很关心未来的儿媳妇,便去询问情况。回家后便告诉我“你的小妹妹到香港去上学了,以后还要到美国去留学,你想不想再见到她?”我记得当时好象是点了点头。“那你就要好好学习,将来出国留学就能见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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