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楼上跳下去》
序言
其实无论你相不相信,有些故事从一开始就意味着已经结束!
假如一个人要从二十层高的楼上跳下去,如果不出现什么特殊意外的话,结果似乎永远只会剩下一种:死!这点长寿自然是知道的。而且他也知道自己肯定会摔得粉身碎骨,支离破碎的,那死状也一定是惨不忍睹的。假如秦素芬要是看见了长寿死得那副惨样,是一定会伤心欲绝的。但他依然义无返顾的,准备要从二十层高的楼上跳下去。
一、
如果拿逸安居去和地王大厦比高度,就好像要一个小孩去和姚明比身高一样,显得特别的滑稽和幼稚。饶是如此,人们却并不吝啬用高楼大厦去赞美它。其实这道理很简单,就好像人们经常会笑嘻嘻的去夸赞某某小孩特别的乖巧一样。一年半前长寿才来到了这里工作。现在的逸安居正值修建阶段,也就是说现在应该说成是逸安居工地;长寿只是这里一个普通的建筑工人。
逸安居工地的工程总共分成五期。长寿第一次听见陈德能这样说的时候,他的心里就使劲犯着嘀咕:无期?那还不完蛋了。陈德能说话时嘴里像是含了个煮鸡蛋,声音呼隆呼隆的,直说的唾沫横飞。想下他好不容易接到手这样大的一个工程,或许是太高兴,人显得特别激动的缘故。
长寿有个近乎很无聊的习惯:喜欢看楼。假使遇见高楼他总会站定,仰起脸,微微眯着眼睛,认真的去观摩观摩;如同是在瞻仰一位烈士的雕像一样,那神情特别的恭敬和崇拜。虽然他从来都不懂这地方的这些高楼为什么顶端都有那么个高高尖尖的顶。但这却是他的爱好。人的爱好有许多都是很奇怪的。比如有的人喜欢养狗;有的人喜欢蛇……特别是在长寿的家乡有个老人特别喜欢养蜈蚣。但村里的人并没有把那老头当成疯子来看待,至多只是感到不解罢了。所以长寿觉得自己喜欢看楼并不是什么毛病,而是自我的一种爱好。一个人的爱好是别人无权干涉和责骂的。
他像那样的看楼已经看了五年。五年前他只身从老家那穷乡僻壤里来到了南方的繁华城市深圳。当他心潮起伏而又战战兢兢走下火车的时候,才发现藏在内裤里的钱已经不见了,在外面的长裤上还留着一条不小的口子。长寿就傻傻站在人潮涌动的站台上,神情木纳注视着那条口子,他忽然发现那条口子像一张在嘲笑他的嘴巴:笑他是个土包子,乡巴佬。
口袋里没钱,在深圳出现这样的情况是非常糟糕的。他沮丧的蹲在天桥下,木纳的看着走过的红男绿女,那瞬间他很强烈的感到自己是片被大树抛弃的落叶,唯一能做的就是随风飘荡了。接下来他就被两个青年男子带去了一个环境相当糟糕的地方。只因为那两个小青年说绝对可以给他找份工作,而且还是不错的工作。就这样他懵懵懂懂的成了人猪,几次三番被卖来卖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被迫卖力干活;血汗钱却是一分都没有拿到手。两年前他再次被卖到了一个年纪显老的建筑工头手上,在那里他遇到了另外几个和他一样年轻力壮的男人,他们几个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抱定着一种除了一死再无凶的心态,从工地上偷偷搬走了一百多斤废黄铜,得手低价变卖分赃后,就叹息着洒泪分道扬镳了。长寿几经辗转,最终他逃跑到了陈德能的工地上——逸安居工地。而现在逸安居一期已经完工,二期已将到半,三期那里正在挖着基础,四五架外形已经斑驳不堪的挖机每天最多嗵隆嗵隆的吵闹二十四个小时。
每天黄昏的时候长寿都会去看自己用汗水修建起来的一期。倘逢天晴,夕阳就会躺在楼顶,那时候楼顶总是笼罩着一层金黄,看起来就像是在电视剧里看到的那金碧辉煌的皇宫一样。从大小梅沙海边吹来的微风里夹着点咸腥,缓缓沁入鼻子里,便有点振奋精神。他站定在柏油路上,看着被粗黑的铁条围着的一期。里面有花有草,有大树有喷泉,还有鹅卵石铺的清幽小径。他看着那些依偎着慢慢在一期里散步的男女,心里就想:要是我和秦素芬能够住在这里那该多好啊!虽然他知道,住在这里的人,那可都是有钱的人。就凭他那一个月累死累活的,也就才千儿八百的工资,是不可能住得进这里的。但他在心里想:我只是想想都不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