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的故事》
我一个人住在市区的弄堂深处,由陈腐的黑木头和石块搭建起来的房子,外面和里面看上去一样沉旧,院子里疯长着杂草,一条黄泥小路斜斜通向我的住处。
自从师父死后,我就一直住在这里,不知不觉已过了将近三十年。这三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得很好,因为这个地方太有灵气,一些灵性十足的精怪总是青睐在这样的地方安居乐业,于是,这里总是出妖怪和狐仙,而我的职业就是趋赶这些讨人厌的小东西。
附近村里街上一旦哪家的女子受到多情的狐狸精骚扰,他们家的男人,那个女人的父亲或者丈夫,就会在天黑时分,将一篮子的瓜果礼品提上门来,再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外请我前去赶走那缠人的精怪。待那男人絮絮叨叨地祷告完毕,听到我开门的吱哑声,他们会如释重负般地迅速离开,因为,这是我的规矩,开门表示我已接受了他们的礼物,而他们拜托的事情也算得到了肯定的应承;如果他们不走,那么我将拒绝他们的任何请求。
我不见任何人已经三十年了。这三十年里,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在这里,每夜早早入睡,因为人一睡着就会做梦,而师父总会时不时地出现在我梦中。所以,我从不觉得他已离我而去,我时时刻刻能从空气中嗅到他的气息。对于我,他是永生的。
师父临死的时候,定下了三条规矩:他死后,我可以以捉狐驱妖为生;今生必不再见任何人;直到死,也不能照镜子。
我一直乖乖地听从师父的话,用他教我的法子在每个午夜时分,锦衣夜行,前去邀请的人家驱赶那些惹是生非的小东西。
师父曾经在这里住了十来年,斗了无数次的法,捉了无数次的妖,附近早已没了什么大妖怪,都是一些得了些小道行就迫不及待出来蛊惑人心的小妖精。对付这些小妖怪,根本无需费什么力气,只要在午夜时分潜往主家,在闹病的女子身上贴几张师父留下的灵符,再在主家后门用白粉设个圈套,一般的狐仙都会中计,乖乖中了圈套,现出原形在那里哀号。于是手起刀落,狐狸早已成了两截,一手拎起狐狸火热的尸身,在天亮之前消遁而去,而狐狸的尸体,将是我接下来一天的美味佳肴。
三十年来,没有人再见过我的样子,在他们印象的最近处,也依然是三十年前那个剪着童花头的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按照人类的正常演变,我想,我现在已经是个将近五十岁的老太太了,可是,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子,因为三十年的时光已让我记忆模糊,我只是时时隐隐感觉到我脸颊依然如少年般光滑。
可就算我忘记了全世界,忘记了我是谁,忘记了自己的样子,我也一样忘不了师父,他的形象依然在我心中时时出现,永难磨灭。
黑色的长衫,黑色的裤子,冷冷的样子,老是在看我的时候若有所思。只是,他已经死了三十年了,肉身早已化灰,可精神依然故我,让我永恒思念。
其实,师父活着的时候,他一直冷冷的,给我吃饱,给我穿暖,很少管我做什么事,但我从小就知道,我是他捡回来养大的,所以,我从内心底感激并且尊敬他,因为,毕竟这人世间,他是我唯一的亲人,是他,给了我生命。
可是,自从十四岁之后,我就失去了这种没人管束的自由。
因为十四岁那年,我遇上了一个男人,一个过路的男人,二十来岁,瘦瘦的样子,漫不经心的样子从我家门前路过,我穿着翠绿的袍子,倚着家门口那株两人高的桃花树,满枝的桃花,在枝头颤颤地飞落,正是三四月间的时候,暖暖的不只是风,还有人心。
这个过路的男人长着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甚至比前街春花嫂的那双迷倒了整个市镇男人的水汪汪的大眼睛还要迷人,他好像只要看你一眼,你就会被他吸引住,什么都不要了,什么都不想了,什么牵挂都没有了,心底里只有一个念头,只想跟他走,我只看了他一眼,这一刻,我脑子里只记得住古人的一句话:妾发初覆额,郎从门前过……
“请问姑娘,这里可是郑秋阳老先生的家么?”
凝眸的刹那,我已在心里默默许愿,希望他能喜欢上我,就如我对他的一见钟情呵。
